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
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006年7月20日市政府批准)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2006年7月
前言
“十一五”时期,是本世纪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实现首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消防环境,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特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首都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重点和重大任务,是指导全市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规划实施的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十五”消防事业的长足进展
“十五”期间,首都消防事业在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科技和消防宣传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逐步推进。新建公安消防站10个,维修改造老旧消防站36个,组建特勤消防站4个,全市公安消防站数量增至57个。公安消防部队预警、接处警和抢险救援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消防装备大幅提升。更新老旧装备,引进先进装备,重点针对地下空间、高层建筑、地下铁路、危险化学品以及石油化工装置等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火灾。全市消防车辆总数达到325辆,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接近新的部颁标准。
消防科技达到新水平。消防电子政务和消防信息系统建设形成规模。新型卤代烷灭火剂替代物、阻燃装饰材料、耐火构件、防火涂料和大区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研发成功。中日两国政府消防教育训练中心专项技术合作项目基本完成,教育培训市民6万余人,消防科技含量和科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消防宣传取得新突破。消防宣传进入四大主流媒体。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进行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时空、法制晚报和人民公安报等报刊都开办了固定或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目,利用中国消防在线、首都之窗等网络开展消防宣传。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消防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
二、“十一五”消防事业的发展趋势
“十一五”期间,北京消防事业发展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改革创新的姿态面对新形势。
努力适应“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需要。以“平安奥运”为总体目标,加强相关消防配套设施建设,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努力适应城市发展空间新格局的需要。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大力开展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现北京消防事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健康发展。
努力适应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需要。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牢记“首都稳、全国稳”的政治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迈出坚实的步伐。
努力适应走在全国公安前列跻身国际警界一流行列的需要。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的发展战略,以争创一流为标准,全面推动首都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三、“十五”全市火灾形势回顾
“十五”全市火灾统计表
年度 接火警(起) 火灾(起) 接抢险(起) 死亡(人) 受伤(人) 损失(元)
2001 8726 5302 1782 27 103 13922918
2002 9759 5542 1866 67 93 11272857
2003 7837 5243 1535 42 112 10025792
2004 10103 4718 1976 59 127 12260225
2005 10839 8498 2636 50 114 1028084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十五”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相对平稳。但是随着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增长以及政治、文化生活进一步繁荣,全市火灾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04年火警10103起,有史以来首次突破万起,2005年火警10839起,是火警最多的一年。从未来发展形势看,“十一五”期间,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日益繁重。
四、“十一五”消防事业的主要挑战
火灾形势日趋严峻。高层建筑林立、地下空间纵横交错、商业和服务业活跃、水电气热管线密集以及烟花燃放禁改限和奥运活动不断深入,使得传统性和非传统性火灾因素增加,全市火灾形势日趋严峻。
公共消防设施欠帐较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面临诸多瓶颈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消防站建设进度迟缓,消防水源综合利用不够,消防车道路堵塞占用,应急通信指挥水平相对较低,消防教育训练无法达到规模化体系化,这些瓶颈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
消防安全软环境不完善。主要是公安现役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没有形成规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市民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全市抗御火灾能力亟待加强。
“十一五”时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努力实现首都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水平,为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按照消防安全目标的要求,结合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规模和性质统筹考虑消防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综合部署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积极推进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坚持创新发展科技先行的原则。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为突破口,显著提高消防科技含量,切实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推进。逐步实现首都消防科技强警的目标,全面提升首都消防部队形象,形成警民关系密切、充满生机活力的首都消防新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参与的原则。增强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防控网络,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形成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新格局,切实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四)坚持奥运带动、奥运优先、奥运必保的原则。抓住并运用奥运机遇,有力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奥运推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奥运促进城市消防事业的发展。举全市之力,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确保奥运期间火灾形势平稳,为北京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主要目标
(一)火灾预防的能力显著提升
2008年实现重要火灾危险源监控覆盖率100%,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2008年实现奥运场馆、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2008年实现奥运主场馆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覆盖率100%。
(二)火灾扑救的能力显著提升
2008年实现市级消防指挥中心覆盖率100%;
2010年实现各区县二级分指挥中心覆盖率100%;
2010年实现新建消防站69个;
2010年实现重点乡镇和市级重点单位都有一支专、兼职消防队;
2008年实现市政消火栓与市政管网同步规划建设率100%;
2010年实现消防车道路治理有效率100%。
(三)抢险救援的能力显著提升
2008年实现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建设率100%;
2008年实现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建设率100%;
2008年实现各级政府和重点行业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预案建设率100%;
2008年实现建立一支专业抢险救援队伍。
第三部分 战略重点和政策取向
一、构建北京市消防三级管理指挥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总队、支(大)队和中队为框架的三级管理指挥体系。建设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各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和以消防站为基本战斗单元的消防中队,为城市综合防灾安全体系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各级消防机构接受上级消防机构领导并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经济、社会、城市发展中的防火监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职能。
二、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治理机制
对全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行业做好重大危险源调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调查数据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全市范围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按照“单位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综合管理”的原则,实现北京市重大火灾隐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形成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新格局。进一步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消防宣传“四进”活动。扶持和发展消防安全文化宣传教育产业,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建立城市火灾风险评估体系
研究城市火灾科学的评估方法,建立城市火灾影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从而确定城市火灾的可能影响和实际损失,并将城市火灾影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城市综合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之中。从而为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夯实基础,为城市消防力量合理布局调配提出依据,为城市综合防灾安全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五、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逐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优先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奥运场馆中的应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对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实时巡检,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监控点报警信息,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为消防监督部门提供监控接口。
六、加快城市消防水源建设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提高北京市水源综合利用水平。敦促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敦促《北京市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的修订。明确消防水源建设规划,弥补市政消火栓建设欠帐。重点解决旧城区、偏远农村地区等水源薄弱地区消防供水问题。按照相关标准应当设置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与市政管网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同步安装率达到100%。
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以“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改革消防力量增长方式。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兼职消防队、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乡镇兼职消防队、政企联办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构建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地方政府消防力量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民间消防组织和消防保安队伍为基础”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
八、构建消防应急救援平台
建立市、区(县)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制定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的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预案,整合本市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改善常规装备,增加特种装备,形成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机制。重点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地下空间火灾、危险化学品火灾以及地震、坍塌和泄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
九、做实做强奥运安保消防工作
充分体现“奥运带动、奥运优先、奥运必保”的思想,加快奥运消防站等奥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住并运用奥运机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以面保点加强社会面防控,确保奥运期间火灾形势平稳,为北京市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四部分 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一、城市火灾预防网络建设工程
(一)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治理工程。每年年初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以市政府挂帐和相关委、办、局联合挂帐的形式督促整改。在全市设立24个举报电话和24个举报信箱,受理人民群众火灾隐患的投诉。重大火灾隐患一经确认,即在全市各类媒体定期公布曝光。严格重大火灾隐患挂帐和销帐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管理。
(二)城市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工程。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法、聚类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对城市火灾危险度进行定量分析。建立相应的火灾风险指标、灾度评价指标和易损性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重特大火灾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对全市进行风险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灭火预案、发布火灾预警。
(三)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扶持、引导和规范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社会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结合城市规模建设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设置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用户终端,采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平台,将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与用户终端联网进行数据通信。
(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敦促各级政府成立宣传、公安、安监、劳动、教育、新闻和文化等部门组成的消防宣传领导机构,敦促各级人民政府建立防灾教育基地,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进一步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每年“119消防日”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五)平安社区消防建设工程。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撑、群众参与”的平安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以社区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单位,着力进行“社区消防工作室、社区消防器材箱、社区志愿消防队、社区消防宣传窗、社区消防档案和社区消防车道”的社区六个基础工程建设。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的重点关注和监护,对鳏寡孤独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配备必要的报警防护设施。有效控制居民火灾,减少人员伤亡。
(六)城市消防管理法制化建设工程。整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管理体系。规范消防行政执法程序,在完善已有行政许可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灭火救援、火灾原因调查等行政执法程序及制度。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加快农村消防法规的立法工作。广泛开展全员消防法制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切实增强消防执法的效能。
(七)消防科研。全面开展防火型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智能总线型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监测系统、替代哈龙的清洁气体灭火剂及相关器材、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技术与方法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应用。建立通过计算机模拟再现火场火焰和温度变化认定火灾原因的高科技实验室,建立拥有完善的化工产品检验、消防器材检验、药剂分析检验和消防电子产品检验的消防质检站,完善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中心。
二、城市火灾扑救网络建设工程
(一)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根据《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建立连续、高效的消防通信指挥体系,建设和完善有/无线通信系统、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系统、GPS车辆导航监控系统、城市火灾高点了望监测系统、灭火救援辅助指挥决策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及训练系统、大型勤务指挥管理系统、防火监督管理系统等综合业务信息应用系统。新建市级消防指挥中心与原消防指挥中心之间建立光纤、微波和卫星等传输通道,实现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容灾备份。
(二)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实行防消合一体制等相关事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7号),建设各区(县)以及亦庄开发区和清河农场消防支(大)队共20个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同时将特勤大队建设为特勤支队。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立足与老旧中队改造和新中队建设同步进行,对于没有改造和新建任务的区(县)将独立建设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
(三)消防站建设工程。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城市消防站规划实施。消防站布局一般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能够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km2。“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消防站69座,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站规划建设体系。根据国际化大都市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以及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建设航空特勤消防站。
(四)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为解决城八区绝大部分消防站无训练场地问题,建设北京市消防教育训练基地。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将增设模拟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地铁站台及隧道模拟设施、体能真火烟热训练室、综合训练楼等消防实战模拟训练设施,完善模拟实战训练。同时为市民提供火场应急逃生等突发灾害避险逃生综合防灾训练场所,成为市民防灾教育和科普宣传的基地。
(五)战备灭火救援物资仓储基地建设工程。为解决战争等突发公共事件和地震等灾害以及石油化工火灾等灭火救援物资的储备问题,在郊区规划建设战备灭火救援物资仓储基地,储备扑救化工火灾的泡沫和化学干粉等灭火剂、抢险救援灭火器材以及备用消防车辆等,显著提高城市防灾减灾以及抗御风险的能力。
(六)消防水源建设工程。结合旧城改造,重点解决水源薄弱地区消防水源的问题。结合实际建设天然水源取水码头或取水井,弥补城市人工消防水源的不足。结合城市避难场所的设置和区域开发建设,设置城市消防蓄水池。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消防水源的问题。
(七)消防车道路治理工程。依托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形成城市消防车道路体系。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消防车道路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针对旧城区无消防车道路和社区堵塞占用消防车道路问题。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研究制定相应的农村道路消防标准。
(八)消防装备建设工程。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装备建设立足于改善常规装备、增加特种装备。结合北京市消防站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建设。重点配备云梯车、登高平台、举高喷射消防车、压缩空气A类泡沫消防车、多功能主战车、抢险破拆车和大功率重型泡沫干粉联用车以及地铁路轨两用消防车等灭火抢险救援车辆,力争各远郊区县至少配备一辆云梯消防车。
(九)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市公安系统光纤主干网络,基本完成全市消防信息网的升级建设。集成整合各类消防业务信息数据,建设消防综合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并与公安部、市局数据交换共享。全面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消防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后勤装备信息管理系统、灭火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多种形式消防队管理系统、灭火救援决策辅助指挥系统、消防救援数字化预案及训练系统和消防综合情报信息系统。
三、城市抢险救援网络建设工程
(一)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以公安消防总队和区(县)公安消防支(大)队为依托的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体系、制定工作机制。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加城市各种突发灾害以及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依托消防报警服务平台建设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与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实现联网联动。
(三)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预案建设工程。参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市级和区(县)级消防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消防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并与《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装置等火灾以及抢险救援的处置。
(四)地震等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平灾结合、多灾种综合救援”的原则,由北京市地震局牵头,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依托公安消防总队和区(县)消防支(大)队,建立城市地震等灾害紧急救援队,作为市政府应对地震等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处置队伍。
四、奥运安保消防建设工程
(一)奥运安保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构建集通信指挥、情报分析、技术防控等多种业务功能和信息为一体的奥运安保消防分指挥中心,完成对比赛场馆、重点区域、重点事件以及消防车辆、人员动态分布情况的实时监控,强化对奥运场所消防设施运行的实时监控。
(二)奥运消防站建设工程。建设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特勤消防站、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标准消防站和奥运村小型消防站。担负奥运会期间比赛场馆的灭火救援以及后奥运期辖区的灭火救援任务。在比赛场馆和相关设施附近设立临时消防站26个,保证奥运会期间快捷有效处置各种火警和应急事件。
(三)奥运场所数字化灭火预案和虚拟训练系统开发。通过火灾危险性评价以及火灾评估等数学模型,对奥运场所重点建筑、重点部位开发制作三维仿真数字化预案系统,直观地显示消防设备的运行、应急疏散路线,用于模拟训练、演练和火灾扑救。
(四)实施奥运安保消防人才培训工程。编制《奥运安保消防培训教材》,重点针对消防设施操作管理、灭火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进行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奥运会组织管理人员和志愿者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为完成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提供人才保障。
第五部分 实施责任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紧紧依靠政府,充分发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督导作用,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建立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瓶颈问题。
建立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导制度,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并纳入区(县)人民政府年终工作考评体系。
完善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价制度,促进各区(县)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
二、落实责任,加大投入
消防站建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纳入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市发改委提供建设资金,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消防站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实施,各区(县)人民政府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实行政府代建制。各有关部门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力争弥补消防站建设欠帐。
以“防消合一”体制改革为契机,将消防专项资金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收入作为消防安全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源监控、抢险救援、消防宣传以及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专项资金的投入。
三、发动社会,共同参与
紧紧依靠政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教育、社区、公益宣传等工作之中,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主管、单位自责、公众参与”的全社会共同预防和抗御火灾的局面。
实施科技兴消防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消防安全科技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现有消防安全科研机构的作用,推动社会在城市火灾危险源控制、火灾预警、应急救援、火灾原因鉴定等基础研究的投入,从而促使消防科研成果最快最大限度地转化和推广。
四、统筹实施,合理评估
将规划确定的战略重点和政策取向以及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和折子工程,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阶段重点和建设节奏,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细则)》,保证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和落实。
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办法)》,对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分阶段进行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定期将实施情况向市人大报告。积极引导媒体加强社会宣传,从而更好地促进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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