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上升势头。
《通知》指出:入冬以来,各地火灾事故明显增多。据统计,11月,全国共发生火灾17034起,造成103人死亡、9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00万元,与10月相比分别上升24.1%、94.3%、15.4%和11.7%,特别是广东、浙江、辽宁、江苏、广西、新疆等地连续发生10起致人死亡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8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老隐患限期消除,新隐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数量不增。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周永康同志关于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压缩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行动,全面加强当前各项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确保明年“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强调:当前,已进入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各地要高度重视影响火灾形势的季节性特点和因素,如:随着天气转冷,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冬季节日集中,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庆祝集会和庙会、灯会等文化活动多,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节日聚餐、文化娱乐、旅游出行频繁,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交通枢纽人员高度聚集;各类展销、促销等经贸活动集中,商品产量、运量、储量、销量猛增,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突击生产,违章作业,带险经营,极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当前正值公安消防部队退伍补兵、干部转业,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警力不足问题更加突出。针对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公安机关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以“三合一”建筑、出租屋、个体作坊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全力抓好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整治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等问题,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依法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二要切实加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地要把尚未整改销案的政府挂牌督办隐患作为攻坚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力争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检查发现的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三要切实加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在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部督察组工作的同时,突出督察重点,增加督察力量,扩大督察范围,采取领导包片、向火灾多发地区派驻工作组等方法,加大督察力度,督促各地切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四要切实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派出所切实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加大社区、乡镇和广大农村预防火灾的宣传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来源:公安部网站
|